陕西男子夜行高速路段撞上遗撒轮胎,第二天才报警,交警:没有及时报警,有理由怀疑当时开车有酒驾等问题,无法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8月31日晚9时,陕西延安的白先生驾车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驶,快车道中央突然“躺”着一个大车轮胎,白先生避让不及,车辆径直碾轧过去,导致前保险杠、水箱、底盘、前大梁等多处受损。白先生说,他因担心夜间停车引发二次事故,驾车开到延安老家,次日才报警。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一“稳妥”的选择,却让后续理赔陷入僵局——交警认为其在有报警条件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报警,有理由怀疑当时开车有酒驾等问题,无法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因其未购买车损险拒绝理赔。 9月3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涉事高速榆吴段管理方。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将情况上报,将安排路政人员与白先生联系。对于高速管理方是否应当对路面遗撒物导致的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方未作明确表态。律师认为,交警处理具有合理性,车主可向高速公路管理方主张赔偿。